嫉妒我成功者告密
觊觎电影发行权的计谋
《间谍嫌疑》
昭和七年(1932年)三月,我遭受了一次意想不到的灾难。
几个警察出现在公司,把我带去警视厅后,拘留了下来。而那些与外国通信的文件也被没收了。
审讯是以我从哪个外国人那里接受了多少出资,并是如何使用开始的,且从始至终都在盘问我这其中有没有用作不正当目的的不正当资金。换言之,就是怀疑我是间谍。
妻子为了不让在一起生活的我的母亲担心,便瞒着母亲说是我“临时又出去旅行了”。他连着几天去警视厅要求见我,但却始终得不到允许,于是便撂下狠话说“不让见面就不回去”,从早到晚坚持在那里。最后可能是警察也拗不过她了吧,终于在数日后让我们见面了。
会面的时间很短,而且是在警察的监督下,不过我趁着离开的时候,悄悄把一张小纸片交给了她。上面用潦草的法语写着“À nous la liberté”。
《À nous la liberté》(自由属于我们)——那是东和所拥有的一部雷内·克莱尔的还未公映的杰出影片的名字。妻子当时似乎只是以为这片名中寄托着我的心境,不过后来她很快也明白了。事实上,这其中还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。
当时有一个电影通讯记者来向她动员道,只要把《自由属于我们》的发行权无偿转让给“某方面”,便可以去警视厅“活动活动”,把我放出来。原来这一切都是被设计好的。
而警察本身没有任何证据便来抓人,则毫无疑问肯定是某人告的密。只要听到有国际间谍,根本无需落实旁证,便直接抓走审问。这样的事情在今天看来实在无法想象,但当时的警察就都是这么做的。
我之前也有提过,在东和成立以前,本来有一家公司是由我出面联系乌发电影的发行权的,但由于经营不善,后来便倒闭了。而那公司的余党却经常来我这里跟我讨钱,大概是看到我这个在电影界无头无脸的人逐渐成功,便眼红了吧。可是我也不能像这样老是听他们无理的要求。被拒绝后为了泄恨,他们最终便告密了。
日语总感觉有些不是很流利,但德语和中文却说得很好。虽说童年时代是在中国度过的,但总好像是个日中混血儿。公司使用的是外国资本,每年还要到外国去。就这样,臆测加臆测,最后竟凑齐了捏造我是国际间谍的要素。但是,既然我根本就没有这样的经历,再怎么查也不可能查出所谓的“犯罪证据”来的。
了解了抢夺《自由属于我们》的计谋后,妻子也断然拒绝了肮脏的要求,等待着我的冤屈被洗清的那一天。她去见了预审的判事(法官官名),并向他说明了一切幕后的诡计。说着说着,她不由得大声哭了出来,向判事恳求道:“请您早日让川喜多获得自由”。默默听她讲述的判事,仿佛是自言自语般地嘟囔道:“被妻子如此深爱着的人真是幸福啊。”
不久,被拘禁了四周的我就便释放了。判事当时跟我说:“这件事情很明显是个圈套,你要是愿意的话,也可以以诬告罪起诉他们。”,但我拒绝了。我不想再跟这种事情有任何关联。
为了治愈疲惫的身心,我们夫妻两人去了云仙旅行。
“你与我若是年轻勇敢而坚强,多少山河也要笑着越过”
妻子的这首短歌做得并不是很好,但却是性情之作,饱含着真情。
自从这件事情以后,我便开始极度警惕与日本的那些电影相关人员合作共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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